新万博官网学生组织管理制度
为加强我校学生组织制度建设,科学的对学生干部进行任免、监督、管理、培养和激励,树立学生组织的良好示范形象,更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,根据《新万博官网学生会章程》制定此管理考核制度。
第一条 目的:增强学生组织的凝聚力,提高学生干部素质,以评促建,加强学生干部队伍的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、自我学习意识,发扬优点,弥补不足,提高工作效率,确保各项工作顺利的开展。
第二条 对象:校学生会、学生社团、兴趣小组(全体学生干部)
第三条 原则:公平、公正、公开
第四条 各级各类学生干部基本要求:
(一)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念和高尚的道德品质,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及团、学组织工作原则和组织纪律。
(二)具有严谨求实的求学态度,拼搏进取的工作精神,积极贯彻执行团的章程、学生会章程和决议,按时、保质、保量地完成共青团新万博官网委员会(简称“团委会”)、新万博官网学生委员会(简称“学委会”)安排的各项任务。
(三)具有扎实勤奋、勇于开拓、勇于创新的工作作风,任劳任怨,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精神。
(四)谦虚谨慎、团结同学,顾全大局,实事求是,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或建议,积极参加并配合所在部门、班级的日常工作及活动。
(五)学习态度端正,目的明确,勤奋刻苦,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。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,在公共场合要自觉维护学生组织的形象。
第五条 各级各类学生干部均由团委会、学委会任免,一般遵循以下程序:
(一)部门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向秘书处上报有关人员基本情况。
(二)团委会、学委会会同秘书处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查。
(三)根据组织审查,由团委会、学委会予以任命或罢免。
第六条 学生干部如有特殊原因要求辞职、停职者,必须向秘书处提交辞职或停职报告,经学委会批准后方卸任。
(一)学生干部因故辞职、停职必须向秘书处提交书面申请,经学委会讨论通过后,方可其离职。在学委会讨论期间及经讨论未通过时,申请人应继续履行其职责。
(二)未经学委会讨论通过,擅自离职者,罢免其学生干部职务并予以书面通报批评。
(三)经学委会讨论通过后,申请人应在公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(72小时)内完成各项交接工作。
第七条 奖励分:部内表扬、会内表扬、通报表扬。部内表扬:由各部部长在部门例会上提出口头表扬;会内表扬:学生干部大会上通报表扬;通报表扬:成绩突出者在全校以校学生会名义进行书面通报表扬。
第八条 奖励条件与要求:
(一)部内表扬(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)
1.在近期或某次工作中,表现突出,取得一定成绩。
2.工作积极、较好地完成了一项强度、难度相对较大的工作。
3.善于思考,对本部门或学生会工作提出一定改进性建议。
(二)会内表扬(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)
1.对部内或校学生会工作提出建设性建议(有具体的文字性改进方案)并被校学生会采纳。
2.承担并较好地完成全校性的重要工作。
3.为学生会争取了荣誉,树立了良好的形象。
第九条 处分分:部内批评、会内通报批评、开除。部内批评:由部长在部内例会上以口头形式提出;会内通报批评:学生会全体会上以文字书面形式宣读性通报;开除:被开除者由学委会审核后向团委会提交相交材料,并在公告栏中公布。
处分条件与要求:
(一)部内批评(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)
1.部内例会或工作无故缺勤或迟到。
2.工作消极,对安排的工作有故意推卸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误。
3.违反学生会各项管理制度。
(二)会内通报批评(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)
1.会内例会或工作无故缺勤或迟到。
2.工作消极,对安排的工作有意推卸或工作中造成失误。
3.违反学生会各项管理制度。
4.出席各项会议、活动未佩带工作证、未穿着校服一次者给予警告。
(三)开除(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)
1.例会无故缺席三次或迟到六次。
2.工作消极,对安排的工作有意推卸或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。
3.违反校学生会(学生社团、兴趣小组)各项管理制度累计三次。
4. 严重破坏学生组织声誉、形象或违反校纪校规被学校做出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。
5.一学期内有两门课程及两门以上课程不及格。
6. 出席各项会议、活动未佩带工作证、未穿着校服三次者。
第十条 考核方式:实行层层考核制,干事的负责人为本部门部长;部长的负责人为主席、副主席及指导教师;主席、秘书长、副主席为团委老师。
第十一条 秘书处每学期进行综合评定“优秀学生会干事”、“优秀学生会干部”、“优秀学生会工作部门”。
(一)“优秀学生会干事”各部门评定比例20%(四舍五入后不满1人的以1人计);
(二)“优秀学生会干部”评定比例20%(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);
(三)“优秀学生会工作部门”2个(评定条件以部门个人考核成绩为参照:部长个人或部门干事有2/3以上考核不合格的则视为部门考核不合格)。
第十二条 校学生会职能部门、学生社团、兴趣小组根据本制度和《附则》制定部门内部管理、考核细则。
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秘书处负责执行。
第十四条 团委会、学委会负责对本制度解释。如发现本管理制度及《附则》不完善、不合理之处,请以书面形式提交至秘书处。
共青团新万博官网委员会 新万博官网学生委员会
二〇一二年十月九日